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结合您提供的社保基数21700元,计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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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扣除标准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为 3500元 (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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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可继续扣除以下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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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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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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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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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费用扣除标准 - 专项扣除项目
由于您未提供专项扣除金额,暂不计算具体税额。
总结 :
若社保基数21700元属于二类地区(林芝为三类地区,但标准可能沿用旧政策),扣除3500元后,剩余18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额需根据专项扣除及最新税率表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