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结合您提供的社保基数12600元,计算结果如下:
一、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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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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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 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 12600元 - 3500元
= 9100元
三、税率参考(2017年标准)
根据2017年税率表,9100元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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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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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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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9100元 × 10% - 210元 = 7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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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算基于2017年政策,当前(2025年)标准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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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需进一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