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103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一、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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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2017年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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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类
- 林芝属于西藏三类地区,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限额为7900元。
二、计算示例
假设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
$$
10300 - 3500 - 7900 = -1100 \text{元}
$$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无需缴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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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为2017年规定,当前(2025年)的个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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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在计算时一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