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96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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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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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 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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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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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3500元 - 专项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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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社保基数9600元全部为工资薪金且无其他专项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为9600 - 3500 = 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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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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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标准,6100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第三档,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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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6100 × 20% - 1410 = 1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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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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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为2017年实施,当前(2025年)的个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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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在计算时进一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