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71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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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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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 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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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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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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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7100元 - 3500元 =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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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根据2017年标准,3600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三档”(1000-25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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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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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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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3600元 × 3% = 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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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以上计算基于2017年政策,当前(2025年)西藏地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