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经办机构分布在全市各区,主要提供医保业务办理服务,包括市本级及各分中心共18个办公地点,覆盖和平、沈河、皇姑、大东、铁西、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辽中、新民、法库及康平等区域,部分分中心还设有办理部,咨询电话统一为024-12345-1-7。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位于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社保大厦二楼,是沈阳医保的市级经办机构,负责统筹全市医保业务,提供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审核等核心服务,市本级咨询电话024-62423495。
各区分中心地址及电话如下:
- 和平分中心:长白西路51号,电话024-31912673;
- 沈河分中心: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24-62421710;
- 皇姑分中心: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22511960;
- 大东分中心: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24323380;
- 铁西分中心:北一西路50号(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电话024-22511767;
- 张士办理部:流花湖街1号(经开区社保大厅),电话024-64689587;
- 浑南分中心: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7楼,电话024-23770026;
- 于洪分中心:沈新路10号网点6门,电话024-22513850;
- 沈北分中心: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电话024-88042696;
- 苏家屯分中心:南京南街1088-3号二楼(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29829907;
- 辽中分中心:滨水新区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87820081;
- 新民分中心: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27615258;
- 法库分中心:吉祥街道兴法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24-87102015;
- 康平分中心: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4-87322456。
特别提示: 市医保局及分局另有独立地址,如和平分局位于南三经街25号(电话024-22700017),大东分局在小什字街140号(电话024-22700019),但医保业务主要通过上述分中心办理。查询具体业务可拨打统一热线024-12345-1-7,或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在线预约,部分分中心支持跨区通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