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医保政策旨在通过门诊共济机制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为65%,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限额为2500元。
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覆盖范围: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及门诊慢特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基金使用: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二、报销政策与比例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60%
- 退休人员:65%
- 年度限额: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特殊病种保障
- 新增病种:新增5种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包括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支付限额为每年3000元至3500元不等。
- 报销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项目补助90%,乙类项目补助80%。
四、异地就医政策
- 直接结算:省内跨市州及跨省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持卡结算。
- 报销政策:异地就医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包括药品目录、支付比例和限额。
五、查询与监督
参保人员可通过甘肃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小程序查询医保费用明细,确保费用透明和便捷。
通过以上政策,甘肃省省直医保不仅优化了医疗费用报销机制,还通过门诊共济和特殊病种保障,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提升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