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目录调整优化了4564项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新增25项治疗技术,并降低293项乙类项目自付比例,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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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与支付优化
新版目录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与支付标准整合,分为甲类(4154项)和乙类(410项)。甲类全额医保支付,乙类个人仅需自付最低比例后再报销,其中293项常用项目(如CT、核磁共振)自付比例降低,覆盖93%的项目。 -
新增项目与技术纳入
2025年新增25项医疗服务(如微波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及3类医用耗材,覆盖重症营养评估、立体定向放疗等需求,同步执行长三角医保协同政策,提升治疗可及性。 -
药品目录与采购改革
甲类药品全国统一(448种),乙类药品地方调整限15%,中药饮片多数可报销。药品采购平台纳入民营机构,实行市场化竞价,推动价格透明化。
此次调整通过细化支付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显著提升医保福利,惠及全省参保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