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包括市内三甲医院和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参保人需向这些机构提出申请,认定通过后方可选择门特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1. 认定机构及资格
- 认定机构范围:成都市具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格的机构主要为市内三级公立医院和部分二级专科医院。
- 注意事项:建议参保人在选择认定机构前,先确认该医院是否开设了对应病种的认定服务,以免白跑一趟。
2. 认定流程
- 申请步骤: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向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 认定标准:需提供认定机构的检查报告、确诊意义的就医资料以及6个月内的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
3. 特殊疾病病种分类
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分为四大类:
-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如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 第二类(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第三类(感染性疾病):如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第四类(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 认定后治疗
- 门特定点机构选择:认定通过后,参保人需选择具备门特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 医保报销:认定病种的治疗费用可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总结
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了便利的认定服务,覆盖多种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参保人需先完成认定,再选择门特定点机构进行治疗,确保医保待遇的顺利享受。如需了解具体认定机构名单或政策详情,可参考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