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可直接用于挂号、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部分医院还支持医保刷脸支付、扫码支付等便捷方式,需满足定点医疗机构条件且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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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时可直接使用
就诊时在挂号窗口或自助机刷医保卡(社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系统会自动扣除挂号费用中可报销部分,剩余自付金额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北京地区挂号费若医保报销后需自付10元,可直接用个人账户支付。 -
门诊费用结算优先扣减个人账户
门诊就医后结算时,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优先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自付部分优先从医保个人账户扣除。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再由现金补足。例如,北京三级医院门诊医保报销70%后,个人需支付378.28元,会自动从医保账户扣除,余额不足时再付现金。 -
住院费用出院时一站式结算
办理出院时,持医保卡在结算窗口即可完成报销与个人支付的分账处理。住院费用中符合医保范围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剩余自付部分通过医保账户或现金结清。例如,住院需自付1562.5元,系统会优先扣除医保账户余额。 -
特殊支付方式与注意事项
部分地区(如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支持“刷脸支付”“扫码支付”等快捷方式,但慢特病患者需到人工窗口处理。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方可直接刷卡。需确保就医人与医保支付人一致,避免欺诈骗保行为。
就医时携带医保卡或激活电子凭证即可实现快捷结算,但需注意起付线、支付限额及特殊病种的窗口要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确保顺利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