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生育险的领取规则如下:
一、两者关系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但需分别申请。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两者不同时领取。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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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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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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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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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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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生育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审批通过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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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满6-12个月(如杭州6个月,广州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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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与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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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出院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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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 :生育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3个月内领取,最长不超过8个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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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支付产假工资,则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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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者通常不能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但可报销配偶生育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