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男职工生育津贴是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受的护理假工资性补偿,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15天,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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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在职男职工需在配偶生育时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且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缴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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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护理假津贴按15天计发,公式为:
例如,若单位月均缴费工资为6000元,津贴为3000元。 -
办理材料:需提供《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或出院记录,由单位经办人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交医院收费票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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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待遇: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保,男职工可为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50%的报销,但不可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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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的不得截留。建议生育后1年内完成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12393热线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