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津贴天数为15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山东省增加的6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可全额享受,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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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济南执行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叠加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额外增加的60天奖励假,合计158天。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可进一步延长。 -
申领条件
需满足济南市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流产、宫外孕等情形按实际医疗天数核定津贴。 -
计算方式
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津贴天数。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可领取津贴约8000÷30×158≈42,133元。 -
办理流程
通过“济南医保”小程序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生育服务手册、出院记录等,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的重要保障,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状态及材料完整性,避免影响申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