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是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的综合性政策,整合优化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制度,重点调整缴费年限、待遇等待期、报销比例及生育并发症报销路径,旨在提升保障水平并实现公平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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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参保管理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同步登记参保;居民医保覆盖城乡居民,包括学生、新生儿等特殊群体。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累计20年(本市15年),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进一步细化。 -
待遇享受规则
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需等待6个月;职工医保二级医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提高至在职86%、退休90%;居民医保门诊年度支付限额升至130元,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55%。 -
生育保险优化
生育并发症住院费用改由职工医保报销,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享生育津贴。取消中医机构倾斜政策,回归基本医保公平性。 -
监管与服务
强化基金预算与支付方式改革,推行DRG付费;定点医药机构属地结算,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处理机制。
该政策通过统一标准、简化流程、提高待遇,构建了更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保人员需关注缴费连续性及待遇调整细节,以充分享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