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及辅助生殖等项目,报销比例最高达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门诊统筹每日限额100-150元,特殊病种(如肾透析、恶性肿瘤)享受更高待遇。
-
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需签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年度内不可变更。一级机构报销比例75%(每日限额100元),二级及以上机构报销65%(每日限额150元)。在校学生校内就诊自付比例不低于10%。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分为特殊病种(如肾透析、恶性肿瘤)和其他病种,报销比例普遍为8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达95%。起付标准为20元/月(高血压、糖尿病10元/月),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5%。 -
其他专项报销
- 辅助生殖项目:部分治疗性项目报销50%,无起付线。
- 单列药品:如特殊药品按50%比例报销,年限额4万元。
- 急诊抢救费用:住院前门急诊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
提示: 参保人需注意签约机构不可中途变更,非签约点费用不报销,特殊慢性病需提前备案。建议定期查询政策更新以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