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与全市标准一致,具体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月均工资13700元,顺产产假178天,津贴=13700÷30×178≈80727元)
二、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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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若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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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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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无法确定个人工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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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含80天奖励假,不计入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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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流产 :128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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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累计参保满1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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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代扣代发,不影响工资和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