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报销流程及政策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报销流程
-
门诊报销
-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
若需手工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由医保窗口审核后发放。
-
-
住院报销
-
入院时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押金全额自付。
-
出院时提交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医保按比例结算:
-
村卫生室/镇卫生院:6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剩余部分由医保支付)。
-
-
-
特殊病种/大病报销
-
需提前在医保平台(如“河北智慧医保”公众号)申报,选择慢性病或特殊病种,上传证明材料。
-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如职工医保1.8万元)后,按自付额度分段报销:
-
0-1万元:80%
-
1-2万元:85%
-
2-3万元:90%
-
3万元以上:95%。
-
-
二、报销比例
-
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
住院 :按医疗机构级别递减,三级医院最低20%。
-
特殊病种/大病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居民医保政策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
三、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已取消,省内所有县市均可直接结算。
-
住院期间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
-
报销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拒付。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