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内江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若符合条件,电子耳蜗植入术及人工耳蜗可纳入医保报销,单例费用从20万降至约3万元,需按乙类管理并遵循支付标准。
内江市参保人若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耳聋,且佩戴助听器无法改善听力与言语理解力,同时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即可申请报销相关费用。医保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纳入支付范围,但按乙类管理,个人需先自付一定比例费用,具体比例由市医保部门根据基金情况确定。
人工耳蜗的支付标准分两种:中选产品按集采中选价格报销;非中选产品若价格不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则按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自费。若价格更高,则以最高中选价为支付上限,差额自理。异地就医患者若参保地未明确收费标准,可暂按就医地标准执行。
这一政策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旨在减轻听障家庭负担,推动医疗资源公平可及。建议患者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细节,并通过正规渠道完成手术申请与费用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