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医保政策,西藏昌都医保报销范围与全国一致,以下五类药品明确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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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补类药品
如补气血、补肾壮阳类药品,主要用于身体调养,非治疗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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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包括虎骨、犀牛角等成分的药品,因保护资源和环境已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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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保健药品用于日常调养,疫苗和避孕药属于个人选择类药品,非治疗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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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等非必要医疗药品
这类药品因属于非必要医疗项目,无法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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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纳入诊疗项目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如部分特殊治疗手段中与诊疗项目紧密关联的药品,无法单独计费。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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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制剂、茶制剂、果味制剂(儿童用药除外)等特殊制剂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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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或未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同样无法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或医院确认药品是否在报销范围内,避免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