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新农合参保人员患大病后,自费部分符合条件可申请二次报销,最高报销比例达80%! 二次报销主要针对高额医疗费用,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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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基础要求
必须为昆明市当年度正常缴纳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且首次报销已通过新农合完成。 -
病种与费用门槛
病种需属于云南省规定的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或单次住院自费金额超过1.5万元(以昆明市最新标准为准)。 -
材料与时间限制
- 需提供首次报销凭证、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 申请时限为出院后6个月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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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合规自费部分按50%-80%分段报销,年度累计限额通常为20万元,具体比例根据费用金额阶梯递增。
提示:二次报销需主动向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细则,避免遗漏材料或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