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的医疗保险在外地看病可以报销,具体分为异地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备案情况选择。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异地直接结算(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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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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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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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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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直接结算,可垫付费用后凭病历、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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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工报销(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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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转诊证明书(省内就医)、出院证、新农合证本、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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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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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医地医院垫付费用,持材料返回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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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按参保地政策结算,费用标准以参保地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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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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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长期居住人员需定期更新备案信息,临时外出就医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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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差异 :异地直接结算费用通常低于手工报销,建议优先选择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