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地区政策,流产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如下:
一、总天数范围
生育津贴天数根据流产月份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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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 :15天(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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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至7个月 :42天(含引产及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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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 :98天(含引产及死胎)
二、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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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未明确划分月份,统一按流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满4个月流产享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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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分阶段计算,满3个月流产享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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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 :与杭州类似,未明确月份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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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普遍采用上述分阶段标准
三、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对应天数。例如:某企业上年度月均工资7200元,满4个月流产的津贴为7200÷30×42=1008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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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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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为次月15日起,逾期超过6个月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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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如杭州400元/次,其他地区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