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受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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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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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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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完成备案(长期或临时),且备案信息需与就医地医保系统实时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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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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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药店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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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联网结算,需将处方、发票等材料返回参保地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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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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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红河州)自2025年1月起强制要求异地购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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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仅限住院、门诊等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个人需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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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异地备案后,符合条件的药店购药可通过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实现医保报销,需注意选择联网药店并遵守备案时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