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门诊报销政策已实现职工医保全覆盖,关键亮点包括:起付线低至150-2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最高达70%、年度限额最高2500元,且“两病”门诊用药和特殊疾病享有专项保障。
-
覆盖范围与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退休)均纳入保障,在职职工年度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单次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部分即可按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三级医院和定点药店报销50%,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60%,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10%。统账结合参保者年度限额在职2000元、退休2500元;单建统筹参保者限额在职800元、退休1000元。 -
专项保障措施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70%,年度限额300元/病种;门诊慢特病分30类,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年度限额1200元(报销70%),恶性肿瘤等15类II类病种按住院待遇报销。 -
结算便利性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眉山智慧医保”公众号或市县医保窗口查询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