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医保报销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保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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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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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职工医保筹资标准相对稳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与统筹地区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2. 待遇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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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建立,将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降为20元、40元、6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最高可报销70%。全省普通门诊自然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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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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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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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达53种,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3. 异地就医政策
- 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开通就医费用报销受理端口,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等功能。
4. 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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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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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断保约束: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5. 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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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负担较重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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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和报销优惠:新生儿出生即可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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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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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项目报销:“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已经纳入医保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云南省2024年医保报销政策在参保缴费、待遇及报销、异地就医、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都有所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