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社保卡未满两月(即累计缴费时间不足2个月) 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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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要求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含补缴)。未满2个月显然未达到最低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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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说明
部分城市(如深圳、上海)允许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但未满2个月仍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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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处理方式
若在生育时累计缴费不足1年,生育医疗费用需个人垫付,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
建议 :尽快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确保满足连续缴费要求后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