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在省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通常可达70%-9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和医院等级而异,部分地区还可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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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保报销
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一般先享受基本医保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例如,部分省份对低保户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合规费用按65%报销。 -
医疗救助二次报销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低保户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对个人自付部分再次报销,综合比例可达80%以上。例如,某些地区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达70%,年度封顶线超10万元。 -
倾斜性政策
- 起付线减免:多地规定低保户在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50%。
- 大病保险倾斜:部分省份对低保户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普通人群的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
- 目录外费用救助:少数地区对高额目录外药品给予30%-50%的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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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结算服务
全国多数省份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低保户出院时仅需支付自负部分,无需垫资或跑腿申请。
提示: 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局,带齐低保证、医保卡等材料可快速办理。经济困难患者还可向医院社工部申请减免押金或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