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医保报销政策涵盖门诊统筹、慢性病待遇及意外伤害报销,职工与居民医保待遇差异明显,其中门诊诊察费可即时报销8元,慢性病需按年度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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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职工医保起付线为50元(部分医院30元),在职与退休人员年度限额分别为1800元、2000元;居民医保无起付线,年度限额300元。普通门诊诊察费(如10元)可报销8元,个人仅需支付2元,需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即时结算。 -
慢性病报销
慢性病门诊费用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如慢性病本、票据、处方等),职工与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分阶段进行,逾期视为放弃。报销范围包括晋中市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费用,票据需为当年度。 -
意外伤害限制
因斗殴、酗酒、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相关名单会公示并接受举报。
提示: 参保人员需及时关注政策变化,门诊与慢性病报销均需携带有效凭证,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超期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