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至少25年(其中本省实际缴费需满15年),当前政策已明确调整方向,部分城市设有10年过渡期逐步落实新规,确保2035年前全省统一。退休时未达标可通过按月补缴或一次性趸缴解决,灵活选择不影响待遇享受。
四川省医保局近期发布政策文件,计划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新规将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不低于25年,同时要求本省实际缴费不低于15年。此前的缴费要求存在城市差异,例如部分城市仅需20年,但为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医保公平性,新规明确以男30年、女25年为统一目标,并通过10年过渡期逐步实施,目标完成时间为2035年。针对退休时仍未满足年限的情况,参保人可灵活选择按月持续缴费直至达标,或一次性补缴余下费用,期间持续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直至转退休待遇。实际缴费10-15年是多地设置的最低门槛,如无法满足则需延长年限确保待遇。这项调整不仅是四川省内政策优化的举措,也与全国范围内职工医保年限趋同化趋势接轨,例如广东、山东等地已执行相同女职工年限标准。未达年限者还可转为居民医保延续保障,但个人账户资金处理与统筹账户脱钩,需提前明确规划。政策同时兼顾退休前后衔接细节,保障参保人权益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