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生育津贴天数
(单位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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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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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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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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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如放置宫内节育器、多胞胎生育等,按政策增加相应天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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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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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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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上年度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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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开户单位:以首次申领当年度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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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替代性 :生育津贴替代产假工资,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示例
若某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女职工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约为:
5500 ÷ 30 × 158 ≈ 28,96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