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超过6个月仍可申请,但需满足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若夫妻一方连续6个月断缴生育保险,则断缴期间无法享受津贴。
- 申请时限灵活:深圳政策明确,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社保系统申领生育津贴。但需注意,部分信息显示需在生育后90天内申请,实际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优先参考3年期限的规定。
- 缴费年限是关键:职工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分娩当月及产假期间单位需正常参保缴费。若缴费未满1年,需待缴满12个月后再申请。
- 断缴影响待遇:若夫妻任一方连续6个月未缴生育保险,断缴期间将失去津贴资格。但补缴或续缴后,符合条件仍可申请。
- 单位主导申领: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需先垫付工资再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特殊情况下(如单位注销),职工本人可在产假结束1年内直接申请。
建议提前核对缴费记录,并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流程,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