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 通常不能停缴生育保险 ,具体需结合地区政策执行。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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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期间需持续参保
生育津贴需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部分地区要求6个月)且在职期间申领。若中途停保,可能影响津贴到账或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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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
若因离职、换工作等需停保,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部分地区允许在产假结束后或通过审核后停保,但需注意哺乳期女职工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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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到账前可暂停保
若生育津贴尚未到账,可暂停缴费,但需确保后续补缴不影响报销。到账前停保可能导致津贴延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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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承担缴费责任。未按时缴纳将面临滞纳金或罚款,且可能影响职工后续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 :以当地社保局或用人单位要求为准,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停保问题,避免影响津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