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性职工在参保满1年后生育或流产,可享受以下报销待遇,具体金额因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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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早产 :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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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享受1.5个月,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享受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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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月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二、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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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90天以上产假可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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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90天以上产假可获700元。
三、男性配偶生育补助
男职工配偶符合政策生育时,可获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上述金额的50%。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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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年且处于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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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报销仅限配偶生育,且比例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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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以当地实际执行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