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费用区间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85%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1500元(职工)及以下由个人支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
二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75%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1500元(职工)及以下由个人支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
三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65%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1500元(职工)及以下由个人支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病种门诊 :60%
-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 :6万元以内(含)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40%。
三、大病补偿待遇
-
起付线 :1.3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
-
赔付比例 :65%
-
封顶线 :20万元
-
政策调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1.35万元,赔付比例提高至65%,取消封顶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400元/人,特殊病种门诊2万元/人;
-
职工与居民差异 :职工门诊报销比例高于居民(在职60%-75%,退休70%-75%),城乡居民医保仅限门诊报销;
-
起付线标准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明显,例如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