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农合报销比例因就诊类型、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是否属于特殊群体而有所不同。
一、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60%至90%,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20%至30%。
- 特殊法规:
- 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如县级医院报销65%,则异地报销比例为52%(具体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 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 分段补偿:如5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65%,10001至18000元部分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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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 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可达70%,也有说法认为稳定在50%左右。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但也有说法认为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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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
- 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法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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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三、大病保险报销
-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通常包括多种重大疾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如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
- 特定大病病种(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可能力争达到70%。
四、特殊群体报销比例
- 农村低保户、特困人员:60岁以上免缴,养老金低于200元者减免50%~70%。
- 参保3年:大病报销增加5%。
- 参保5年:住院报销最高85%。
- 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5%。
以上报销比例和限额仅为大致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方案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报销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