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农合在云南可以报销,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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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云南住院前5日内通过电话向四川新农合办备案,或住院后3日内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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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仅限云南内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不支持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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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备案
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向四川新农合办提交住院信息,确保费用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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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结算
在云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院垫付,出院后凭发票到四川新农合窗口申请报销。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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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按原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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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就医 :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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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 :有居住证明可按45%报销,无证明按35%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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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需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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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备案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四川新农合官网或电话确认云南具体政策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