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需准备三类核心材料: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医疗证明(病历资料/出院记录/诊断书)、银行账户信息。部分地区要求补充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等材料,难产或多胞胎需额外提供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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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身份材料: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对参保信息。灵活就业人员需额外提供参保证明,部分地区如北京要求非本地户籍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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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文件:
- 分娩人员:医院盖章的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含分娩方式及日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可签署承诺书替代)。
- 终止妊娠/计生手术:需提供注明孕周或手术类型的医疗证明,如引产诊断书、节育手术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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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流程材料:
- 本人或单位银行账号(津贴直接拨付至账户),企业职工需单位垫付工资的凭证。
- 部分地区如湛江、北京要求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或在线提交电子表单,单位申领需加盖公章。
提示:材料需在分娩/手术后1-3年内提交,难产、多胞胎可增加津贴天数。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避免遗漏材料延误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