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给医院的结算款是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核心包括患者医保报销部分、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及政策补贴等款项。这些资金用于覆盖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合规医疗开支,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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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款构成
- 患者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不纳入结算款范围
- 医保统筹支付:根据诊疗目录按比例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针对特殊病种或困难群体的补充支付
- 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药品集采降价产生的医保基金结余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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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关键环节
- 医院上传诊疗数据至医保审核系统
- 智能审核剔除不合理收费(如过度检查、分解住院)
- 按DRG/DIP付费标准计算病组支付额度
- 扣除质量保证金(通常3-5%)后按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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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控作用
- 通过预付制缓解医院垫资压力(如疫情期提前拨付30%额度)
- 拒付机制约束医疗行为(全年拒付率约0.5-2%)
- 年终清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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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支付方式
- 日间手术按病种打包付费
- 中医优势病种提高10-15%支付标准
- 远程诊疗纳入结算范围
医疗机构需注意:及时核对结算明细,争议费用需在60个工作日内申诉,年度清算数据直接影响下年度医保额度分配。合理使用结算款既能保障患者权益,也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