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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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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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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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5%
(覆盖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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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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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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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
(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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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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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 :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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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 :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55%
(需自付100%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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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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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600元,后续每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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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20万元,居民医保最高9.75万元
三、异地住院待遇
- 异地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本地标准基础上降低比例支付,具体比例需以就医地政策为准。
四、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 特殊病种(如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总结 :南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以甲类费用为主,比例较高;乙类和丙类费用需自付部分后按比例报销,且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存在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