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入职后停居民医保,需先办理停保手续,再由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避免重复参保。
办理停保前,原单位需先暂停职工医保(如离职状态则跳过),个人可通过线上渠道(如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或线下社区、医保经办窗口提交停保申请,需准备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线上办理时需在相应平台找到“居民医保停保”选项,按提示填写信息;线下办理则需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填写申请表。参保资格转换需符合当地政策,如宜昌市要求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时需先暂停职工医保账户。
入职后单位需在30日内为员工办理职工医保增员,停保后的居民医保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至注销。若未及时停保,可能导致重复参保无法报销,需主动申请注销原居民医保账户。部分城市(如宜昌)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居民医保缴费以避免断保,但入职转职工医保后,居民医保自动失效。
若存在异地就业,需在原参保地停保后在新就业地重新登记。停保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保留,但断缴期间不计入年限。居民医保停保后若需重新参保,部分城市可能要求间隔6个月。建议入职前通过湖北医保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流程,确保停保成功以避免待遇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