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天数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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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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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188天(含顺产、难产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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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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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 在正常生育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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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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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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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4个月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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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剖宫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增加15天。
二、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灵活就业生育津贴天数有细微调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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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正常生育188天,难产/多胞胎/流产天数与上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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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月标准=上年度单位/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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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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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正常生育128天,难产/流产天数与上述一致,日标准按灵活就业月均缴费基数÷30.4计算。
三、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或30.4)×产假天数 。
注意 :具体天数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