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主要政策亮点包括:覆盖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支持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备案有效期最长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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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南京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的南京”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就医地、备案类型(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等信息,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结算规则
- 住院费用:按南京医保目录报销,执行就医地支付比例(例如三级医院报销70%)。
- 门诊费用:仅限开通异地门诊联网的医院,报销比例参照南京政策(如社区医院报销60%)。
- 无需垫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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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与变更
备案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至1年,到期可续办;若就医地或病情变化(如转诊),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
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未备案:先垫付费用,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等材料回南京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 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交生育登记证明,报销标准与南京一致。
提示:建议提前查询就医地是否接入全国联网系统,避免因医院未联网导致无法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