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慢病报销政策覆盖36种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5万元,起付标准300元后按80%-96%比例报销,部分病种如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支付比例高达95%,显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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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与范围
政策涵盖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36种慢性病,并将重症精神症等新增病种纳入保障。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等重症病种享受更高报销比例,部分病种设专项支付定额(如系统性红斑狼疮6000元)。 -
报销标准与比例
- 起付线:年度内累计300元后即可报销。
- 比例分层:300元至3.5万元部分报销80%,超过3.5万元部分报销90%;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重症报销比例达95%-96%。
- 支付限额:年度最高30.5万元,覆盖基本医保与大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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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与执行
患者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交诊断证明、完整病历等材料,由定点机构(如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审批。治疗方案变更或新增病种可同步申报,执行统一起付标准。
提示: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最新病种清单及报销细则,合理利用门诊统筹与特殊用药待遇叠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