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12个月)即可申领生育津贴,但需满足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是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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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职工社保(含生育保险)满12个月,补缴月份不计入。若中途断缴,需重新累计年限。 -
申领条件
- 生育时单位仍为其参保缴费;
- 提供准生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 津贴通过单位申请,个人无法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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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顺产98天,难产/多胞胎额外增加30天。 -
特殊情况处理
非东莞户籍参保人同样适用此规则,但需确保生育保险与医保同步缴纳。若缴费未满1年,可待缴足后补申领。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纳时间,避免因断缴影响权益。具体金额可咨询单位人事或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