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类型、起付线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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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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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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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级/二级/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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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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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900元
同一年度内再次住院,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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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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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30000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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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40000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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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100000元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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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300000元 :85%
省直医保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统一为85%,退休职工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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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出部分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年度最高40万元),累计可达55万元
二、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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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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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享受两种待遇,但种类不超过2种,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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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通常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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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项目
- 首自付比例10%,统筹基金按70%(职工)/60%(居民)支付,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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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报销比例参照职工医保标准,但起付线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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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在职人员,如乡级97%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医保官方政策及最新通知,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