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住院、门诊和特殊疾病治疗,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万元。参保职工可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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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5%
- 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80%
- 退休人员各档次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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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年度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2000元
- 门诊慢特病实行分类管理,尿毒症等重病报销比例达85%
- 门诊特殊检查(如CT、MRI)按住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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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自付超过1.8万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障
- 1.8-10万元部分报销60%
-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特困人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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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较本地下降10%
- 急诊未备案可先自费后持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 长三角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注意:医保卡不得外借,断缴后需补足欠费才能恢复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建议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