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医保统筹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保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统筹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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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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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500元/年,退休人员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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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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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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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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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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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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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200元/年,退休人员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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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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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300元/年,第二次起付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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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23年调整后为7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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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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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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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年(2023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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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职工门诊共济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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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
- 定额支付 :800元/次(2023年调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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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转诊、急诊等按医疗机构级别分比例报销(如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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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报销标准可能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需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自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