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保能在石家庄报销。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河北省实施 “省内无异地” 政策,邢台市参保人员在石家庄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 住院待遇:在石家庄的医院住院时,不会提高起付线,也不会降低报销比例,享受与邢台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比例待遇政策。例如,若在邢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65%,在石家庄同级别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同样为 65% 。
- 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可在石家庄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取消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在石家庄的省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 药店购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石家庄的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可按国家规定的适用范围直接结算购药费用。
若邢台参保人员前往京津冀以外地区就医,则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报销。如未备案自行跨省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