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根据江西省关于生育津贴的申领规定,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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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时长
职工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6个月 ,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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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职工生育前更换工作单位,只要新旧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长连续且累计满6个月,仍可申领。
二、申领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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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生育或手术结束后 12个月内 ,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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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可通过“江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需在系统提示期限内完成操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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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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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满12个月,但江西省明确规定为6个月,以较低标准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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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费或缴费中断,职工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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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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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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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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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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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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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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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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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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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如生育津贴申请表)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最新政策及权威来源,确保符合当前法规要求。若存在疑问,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