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含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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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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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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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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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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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日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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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可享128天、难产14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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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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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仅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参保人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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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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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灵活就业人员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可申领生育津贴;否则仅能报销医疗费用。